姜晓亭:用红线理念构建城市生态空间格局
姜晓亭:用红线理念构建城市生态空间格局
近年来,伴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我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着巨大压力,普遍存在城市生态空间不足、布局不合理,生态服务功能退化,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而自然水体、湿地、绿地等城市自然生态资源作为城市复合生态系统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决定了城市发展的承载能力。鉴于此,如果我们利用生态保护红线的理念,对关乎城市生态安全的重要区域进行科学严格的保护,通过构建城市生态保护空间格局,为城市保留更多的生态空间,这将是城市可持续发展路径之一。
生态保护红线理念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提出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的要求,并从“划定”和“严守”两个方面进行了顶层设计,简言之就是系统划定和制度管控。
系统划定
生态保护红线是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的要求划定,它强调尊重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将山、水、林、田、湖等各类自然生态资源统筹为一个整体,打破了过去以单一生态系统要素进行划分的条块分割式的思维模式,更有利于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趋势,维护生态安全。
制度管控
生态保护红线不仅是一个空间的概念,它还是一个生态环境管理的概念,红线不仅要划得实、能落地,还要能管得好,才能确保生态资产红利的充分释放。为此,《若干意见》提出要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和国土空间开发的底线,以强化红线对空间布局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同时建立一系列管控制度,贯穿红线保护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真正实现用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城市生态空间存在的问题
根据《全国城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5-2020)》,我国城市生态保护与建设面临的总体形势是:城市生态环境整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遏制,城市空间无序蔓延、环境污染形势严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低等问题普遍存在。
具体从城市生态空间面临的问题来看,主要有:
忽视城市和自然生态的关系,生态空间侵占严重。城市发展大量挤占区域生态空间,一方面表现在城市内部生态空间总量不足,布局不合理,城市总规中划定的绿地、绿带等生态空间遭到蚕食或随意调整;另一方面城市新区建设或城市扩张过程中忽视对自然生态要素的保护,开山毁林、填河填湖、侵占湿地等现象突出, 严重破坏了区域自然地形地貌、生态格局及其景观过程。
生态空间破碎化严重,城市生态功能退化。城市人为干扰剧烈,生态空间呈现破碎化,景观格局人工化趋势显著,生境多样性遭到破坏,生态孤岛效应日益显现,造成城市生态效益整体水平不高,城市气候调节、污染净化、固碳释氧、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服务功能大幅下降。
城市生态建设重形式轻功能,生态安全受到威胁。城市生态景观重人工打造,轻原自然生态景观的维护和修复,例如河流、湿地以及自然滩涂等高生态服务价值生态空间被人工景观化,绿化中原生植物和群落使用比例低、植物和生境多样性类型较少等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城市规划布局与原有生态空间格局有机契合的考虑较少,生态用地总量增加而服务功能下降,城市生态安全受到威胁。
事实上,这些城市生态问题的出现,其实质就是人、城市与自然生态系统相互作用过程中呈现出的不平衡、不协调现象,是在城乡发展过程中人口规模、用地扩张、资源消耗对自然生态系统不断侵蚀和破坏所产生的必然结果。因此要解决这些城市生态问题,就应从协调城市发展与自然环境关系的角度着手,生态保护红线理念正好与之契合,通过系统性布局和制度性管控,构建城市生态保护空间格局,形成有利于缓解城市生态问题的生态缓冲地带,对于提升城市生态服务功能、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生态保护空间格局的构建原则
构建城市生态保护空间格局既要尊重自然,坚持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划定理念,又要因地制宜,符合城市发展的客观需求,采取适地、适时、适宜的方式。
根据各生态空间在城市生态系统中发挥的作用,将城市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天然河道、湖泊、湿地以及自然山体、大面积成规模的林(草)地等生态空间划定为生态保留区,它们的生态结构相对更完整且具有较强的生态服务功能,是维持整个城市生态环境的基础。生态保留区作为城市发展的严格保护区,强调保护自然和提升功能的作用,禁止被当作未利用地成为城市建设扩张中被挤占的对象,尽可能保留自然状态,减少人工景观建设和改造活动。
将居民区和工厂附属绿地、城市广场绿地、道路绿化带、市政公园、人工湖等生态空间划定为生态维护区,主要强调其为城市居民提供生态服务和提升城市景观效果的作用。生态维护区的空间布局可以随着城市的发展水平和人们生活要求的不同在一定范围内调整的,但原则上总面积不能减少,而且生态维护区的生态系统功能虽然相对较单一,但也承担着连同城市内部各生态空间的重要廊道作用,因此其空间布局调整也应该被限制在维持各生态空间之间较好连通性的基础上进行。
城市生态保护空间格局的构建路径
我们简单从技术层面和意识层面探讨城市生态保护空间格局的构建路径。
技术层面
可参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即生态定位-现状分析-综合评价-格局构建-效益评估。以成都市温江区为例,温江区属于成都经济区重点开发区,是成都市西部副中心,重要的城市功能增长核,结合其主体功能定位和生态重要性评价分析,将金马河、江安河、清水河及其两岸原生态自然滩涂,杨柳河以及高速公路和川藏铁路两侧的生态绿地、生态公益林地、生态型林盘、城市饮用水源地、环城生态区等生态空间划定为生态保留区,它们是温江区提升城市生态功能的基础和核心,将城市主要道路两侧绿带、各类公园绿地以及居住、工业用地和市政设施用地的附属绿地划定为生态维护空间,连通各生态空间形成城市生态保护网络,构建起“两横、两纵、多点”的城市生态保护空间格局。通过对构建城市生态保护空间格局前后的生态服务价值进行定量预测分析,表明构建城市生态保护空间格局以后温江区生态服务价值将比不构建增加13.78%。
意识层面
城市作为人类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产物,可以说城市生态保护空间格局的构建实质上是通过人类发挥其正确作用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功能并改善提升城市生态系统功能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人的意识对构建结果具有关键性的影响,因此可概括为“增强意识-健全制度-规范行为-提升功能”。一方面要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城市生态保护的意识,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就是要建立健全管控体系,用制度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才能确保生态红利的持续释放,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姜晓亭
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四川省环境科学学会会长、四川省环境咨询委员会主任
(整理:高雪 丁训飞 胡颖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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