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团练使阶官化进程,给军事带来怎样的影响?造成怎样的结果?
宋朝团练使阶官化进程,给军事带来怎样的影响?造成怎样的结果?
宋初承袭唐代后期之制。唐末五代遗留下来的藩镇割据局面,着实成为宋初统治者急需解决的难题,从余蔚学者的这段话中颇能体现出宋初统治者解决藩镇割据问题的独有想法。
宋朝建国伊始,统治者针对藩镇割据的既定事实,并没有采取激烈的手段将其彻底废除,而是希望通过一种和平的方式来达到较为满意的目的,这种和平方式反映到官制方面则体现为本官与差遣相分离的制度。
宋代州团练使的阶官化进程
至少在宋太祖建隆二年就已经进行本官与差遣相分离的官制改革了。之后,这一制度继续完善化、规范化,大致在太宗时期逐渐形成宋代本官阶的等级与叙迁制度,只有确定本官阶的等级与叙迁制度,本官与差遣的制度才能有更加确定的依据。
因为凡担任差遣之官者一般都有自己的本官,并且差遣一般都是由君相所直接任命,因此就绕开了吏部或中书门下检选授任的一套程序,因而,至少可以得出,差遣期间本官是不管本司事务的。
原来的职事官只是表示该官受差遣时的身份地位而已,这样一来,就埋下了职事官阶官化的种子。在这一官制的精神下,团练使等原来的方镇长官开始迈出它们阶官化进程的重要步伐。
太宗太平兴国年间,为进一步削弱地方权力,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废除了节度使领支郡的制度。至太平兴国二年八月,中央完成罢领藩镇领支郡的制度,至此,朝廷与州郡之间的藩镇一级中介即消亡。
北宋前期的官制改革,以不带阶官者为“正任”,而以带阶官即兼领他官者为“遥郡”。正任从刺史到节度使有六阶,即武臣六阶,而遥郡从遥郡刺史到遥郡节度观察留后,只有五阶,北宋前期正任与遥郡武臣官阶表。
正任六阶为贵品,但遥郡不失为一粧美差,虽然地位比正任低,但俸禄却同样优厚。宋初统治者实行的这一官制改革,手法比较高明,因为当原先掌握地方实权的藩镇长官节度使、防御使、团练使等成为武臣迁转的阶官后,无论是正任还是遥郡,都不再手握实权。
关于正任与遥郡,笔者觉得有必要对其作一解释。正任和遥郡,简单来说,皆是武选官和军职共有的阶秩标志符号。
宋代州团练使的阶官化所造成的结果
更准确地说,遥郡是武选官和军职共有的加官;而正任则是武选官、军职之外的,一个相对独立的阶秩序列,正任的地位要高于武选官和一般军职。
武选官、军职均可向上爬升至正任,反过来,也可以说,武选官和军职是正任官僚的两大来源。
遥郡具有加官性质,必须和诸使或军职结合起来,才能构成迁转梯级,脱离诸使或军职,即无所谓遥郡。力遥郡,一般都是为了安置资深但一时无法获得提拔的官员,增其俸禄,使安旧职,给予其尊崇。正任是独立的迁转梯级。
也就是说,禁军军职兼领遥郡后,再向上,如无空缺可补的话,则可以脱离军职系统,转为正任。
宋建国伊始,面对唐末五代遗留下来的破败不堪的局面,为巩固新立的政权,安定人心,减缓社会矛盾。
在官制上花费了很大心思,一方面保留前代原有的大量的官僚机构和官职,另一方面为安抚军政将领,又增设许多新的机构和官称,与此同时,又实行本官与差遣相分离的制度。
毫无疑问,这种做法在宋前期确实起到了一定效果。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宋前期采取的这种官制做法,终于暴露出了一系列的问题。
如官僚机构的重叠,品秩的紊乱,名实不符的现象,朝廷存在着大量领俸禄却无事可做的官员,严重的冗官给朝廷财政带来极大的支付负担,财政问题又直接威胁到宋王朝政局的稳定。
面对如此严峻的情势,改革迫在眉睫,既然冗官冗费的根源在于官制的混乱,因此仁宗时期的“庆历新政”,其改革的核心就在于改革官僚机构和整顿吏治。
由于改革触犯了贵族官僚的利益,因而遭到他们的不满与阻挠,改革仅坚持了一年四个月就宣告失败,主持“庆历新政”的范仲淹被贬官至邓州。
随后神宗熙宁年间,王安石发动了一场社会改革运动,即使这场变革以理财为中心,但实际上也是希望能从调整官僚机构、革新吏治上寻求一条节省财用,改变现状的路子。
王安石变法推行过程中由于部分举措的不合时宜和实际执行中的不良运作,遭到了他们的强烈反对,改革实难再继续推行下去,这让颇想有一番作为的神宗皇帝认识到全面而彻底的改革是行不通的。
但是眼前严峻的统治危机却要求中央必须即刻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神宗将目光投向了官制,希望通过改革官制,达到既不触动各方面的矛盾,又能减缓危机的目的。
于是,元丰三年六月,神宗下昭命官置局,肇新官制,拉开了官制改革的序幕,史称“元丰改制”。同年九月,官制所上《以阶易官寄禄新格》,旋即予以推行,从而完成自职事官阶官化向设置寄禄阶体系的转化。
这也是元丰改制最为显著的一个特点,即形成寄禄官与职事官的明确分离、职事官与原来差遣的统一。不过,元丰改制仅是对文臣京朝官的寄禄官阶进行了改革,而武臣阶官的改革却是到之后的政和改制方才实行。
政和改制基本上遵循了元丰改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精神。宋徽宗政和二年武臣官阶改制正式开始,这次改制与以往不同的地方在于,将横班正使各阶一律改为“大夫”,新设太尉作为武阶之首,诸司副使改为武功郎等阶。原来的节度使到刺史依旧不变,仍有正任与遥郡之分。
政和改制后正任与遥郡武臣官阶表。正任六阶,皆为虚衔,虽带某军州之名,而是指武官已除去武阶官品阶,依据正任官品级别领取俸禄,并取得担任相应的武官实职差遣,类同于武阶官品级。
遥郡从遥郡承宣使到遥郡刺史,共分五阶,遥郡官品只是武阶官的荣誉加衔,不用去上任,但按虚衔遥郡官品发放俸禄。政和改制之后,团练使成为武臣寄禄官之一,从五品,由宋初的州镇长官到武臣寄禄官,团练使的性质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
这也标志着经过政和改制,团练使等原来的州镇长官终于完成了其阶官化的进程团编使与相关使职的兼任及关系。州团练使一般以刺史兼任,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五代十国。
都团练使一般由本道观察使兼任,除观察使兼任本道团练使之外,还有同为军事使职的防御使与团练使互兼为一道军政长官的情况。本章就团练使与相关使职的兼任及关系作以探讨,包括团练使与州刺史及藩道观察使的兼任、团练使与防御使的关系。
团练使与州刺史及藩道观察使的兼任
“ 刺史”一名初见于汉武帝元封时期,此时的刺史为监察长官,依照皇帝旨意,行使监察权。唐初,刺史为地方政权的文职长官,全称为“使持节某州军事某州刺史”,虽带有使持节诸军事称号,却无权直接统领本州府兵与临时征发的兵募。
唐后期,随着府兵制度的破坏,职业化的地方军队越来越多,加之中央在一些重要的州郡设置防御使或团练使,由刺史兼之,因此刺史掌管军队的权力逐渐加重。由于刺史与团练使或防御使等军事类使职的兼任,而使得它的军事职能十分突出。
从唐后期至五代,刺史基本上由武人担任,同时也成为武官迁转序列中的一级。五代的刺史同节度使一样,也有牙兵和牙队,刺史除了统领军队,对犯法军人,也掌有一定的执行处置权,五代时期刺史的军事职能是十分明显的。
既然刺史具有军事职能,那么就相应地产生了这方面的僚佐。因其带“军事”之名,我们故可称为军事院僚佐,也就是在原州府僚佐之外所形成的军事僚佐系统。因为此记作于元和九年末,因此可知,此时的军事判官,应相当于原先团练使系统中的团练判官之类。
由于州团练使与刺史相兼任,因此团练使的行政职能也变得十分明显。为了与刺史州的长官刺史相区别,团练州的长官只称团练使。所以当时中央下颁地方的行政事务诏敕中将团练使与刺史相并称,这使得团练使的行政职能更加明显。
因观察使为道的行政长官,故防御、团练使要先申观察使的“寻常公事”应当指行政事务。由此可知,防御使、团练使当为防御州、团练州的行政长官。
例如乾祐三年,汝州防御使刘审交卒,朝廷赠官诏称之为“牧守之官”,太师冯道称之为“二千石”。可证当时是将防御使、团练使视为行政长官的。州刺史与州团练使的相互兼任,可以说是行政僚佐系统和军事僚佐系统的相互兼摄。
行政僚佐与军事僚佐相互兼摄,势必会出现职权侵夺现象,多是军事院僚佐侵夺州院僚佐职权。
尽管州郡行政僚属多被军事院僚佐侵权,但并未被军事院僚佐所取代,录事参军及诸曹参军在曰常行政事务中仍起着重要作用。《五代会要》中就屡有规定州郡院僚佐职权的诏敕,可见,当时这套机构确实仍在发挥作用。
《通典》中的这则史料反映出在至德之后,都团练使和观察使往往由一人兼之,藩道一级团练使设置情况表中也可得到印证。
观察使由唐前期的巡察按察使发展演变而来,最初设立的目的类似于汉武帝时期所设的十三州刺史,主要负责监察巡视地方州县,“观风俗之得失,察政刑之苛弊”。
巡察按察使在当时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派遣的,具有不固定性。由于此职是临时所设,加之出使时间短,任务繁重,因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一些弊端和漏洞。
鉴于此,玄宗开元二十一年,进行了改革,将全国划分为十五道,每道各置采访使一名,各使皆有自己的治所和官印,这样一来,原先临时性的巡察按察使变为固定设置的官职,而且还被赋予一定的权力。
由诏敕可见,采访使的职权在当时就有在原有基础上扩张的表现,而玄宗开元天宝之际在边地就己出现节度使与采访使兼任的情况,尽管还不普遍,但已经显现出节度使军事权与行政权合而为一的苗头。
安史之乱后,原先边地军事意义上的“道”开始设于内地,这些边疆节度使便与内地采访使进一步结合在一起,促成军事意义上的道与监察意义上的道合二为一,道也就成为高于州县的实际行政区,这样的现实情势迫使唐王朝不得不对道的长官及其职权作出相应调整。
肃宗乾元元年,改采访使为观察处置使,为应对战争所需,将原来的十五道划分为四十余道,每道皆置观察使,雄藩重镇则带节度使,不带节度使者例带都团练使或都防御使。
从而达成《监察行政权与军事权的合一》都团练使多见于安史乱后唐王朝尚可控制的浙西、浙东、宣歙、江西、福建、湖南等江南诸道,往往与本道观察使由一人兼之。
藩道团练使与本道观察使的相互兼任,一方面使得团练使的行政职能越发突出。这说明团练使等藩道长官不得再对百姓进行随意科配,而且藩道长官要将侵害百姓的事情,中央上报,这既是职权,也是职责。
另一方面使得观察使的军事职能日益明显,许多观察使手握一定的军队指挥调度权,如唐宣宗大中十三年,浙东贼帅裘甫率众百人,攻陷象山,进逼剡县,浙东战争情势十分危急。
时任浙东观察使的郑祗德迅速作出判断,立即派遣讨击副使刘勅和副将范居植率领将兵三百,联合台州军民一起前往讨伐裘甫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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